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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活動期間警員機場受襲 社區主任及港鐵維修員認暴動罪

政事

示威活動期間警員機場受襲 社區主任及港鐵維修員認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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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活動期間警員機場受襲 社區主任及港鐵維修員認暴動罪

2021年01月11日 17:56 最後更新:17:57

前年8月13日至翌日凌晨機場示威活動期間,有警員聲稱受襲拔槍示警,4青年事後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其中32歲社區主任和25歲港鐵維修員今早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1項暴動罪,2人原被控的非法集結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存檔法庭不獲起訴,還押至本月26日作求情,其餘2人則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

前年8月13日至翌日凌晨,機場有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前年8月13日至翌日凌晨,機場有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前年8月13日至翌日凌晨機場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前年8月13日至翌日凌晨機場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案情指,前年8月13日晚上約11時許,警方驅散阻塞警車的示威者,步向位於香港國際機場客運大樓一號客運大樓8樓2號區離境大堂入口時,事主警員17824雙眼被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以雷射光照射,其後追捕未果,被大約10名示威者包圍及推撞,又被人以不同物件擊打。公開媒體片段拍到首被告邱文勁推了事主2下,以雙手握其圓盾試圖搶走,並向其大聲叫喊,又試圖將1輛行李手推車推向事主;而次被告葉文亮用電筒擊打了事主背部1下,然後再推了事主1下。同時有另1名男示威者成功搶走事主警棍,不斷敲打其頭盔。事主遂拔槍示警,示威者遂離開現場,事主隨後在增援的警務人員護送下離開。事主事後發現右陰囊位置有觸痛及腫脹、頸部有觸痛及呈線狀的發紅,以及左前臂、 左膝及右背有擦傷,獲發近1個月病假。

前年8月13日至翌日凌晨機場示威活動期間,有警員聲稱受襲拔槍示警,4青年事後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資料圖片

前年8月13日至翌日凌晨機場示威活動期間,有警員聲稱受襲拔槍示警,4青年事後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資料圖片

邱案發全程均沒有戴上口罩。位於馬鞍山的759阿信屋、機場巴士、葉住所及香港國際機場的閉路電視拍攝到邱葉2人案發前與案發時裝束相同。邱葉分別於同月29日和翌月16日在其住所內被警方拘捕,警誠下保持緘默。警方發現在案發期間其衣著以及當日購物及乘車所使用的八達通等。案發當日邱又多次在Facebook及Instagram帳戶發佈帖文及訊息,呼籲其他人前往機場佔據該處所及癱瘓其運作,並發佈了一幅身處香港國際機場的離境大堂的自拍照片。

32歲社區主任邱文勁。資料圖片

32歲社區主任邱文勁。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32歲社區主任邱文勁、25歲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4歲廚師高穎康、及23歲清潔工人麥幸雄。邱葉2人被控於前年8月13日,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2號區參與暴動,及襲擊男子黃耀華,即警員17824;葉、高及麥3人則被控於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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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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