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社運人士被指去年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時,參與衝擊立法會,被控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

被告葉寶琳

被告葉寶琳

被告包括「土地正義聯盟」成員葉寶琳(34歲) 、「香港人優先」召集人張漢賢(42歲) 及社運人士黃根源(24歲),3人被控於去年6月6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參與示威,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張漢賢

被告張漢賢

裁判官李紹豪裁決時指,張漢賢和黃根源利用身體阻擋立法會公眾入口,容許其他示威者進入立法會大樓,破壞立法會的訪客制度,間接令多名保安受傷,故判罪名成立。

被告黃根源

被告黃根源

 葉寶琳及張漢賢未有律師代表,今求情時重申其反東北的意圖,並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期間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葉寶琳指會積極考慮上訴,但一切留待判刑後再作決定,但不會放棄繼續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