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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撕文宣拳毆拍攝遛狗女途人 承認普通襲擊判囚緩刑

政事

八旬翁撕文宣拳毆拍攝遛狗女途人 承認普通襲擊判囚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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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撕文宣拳毆拍攝遛狗女途人 承認普通襲擊判囚緩刑

2021年01月12日 12:08 最後更新:12:09

受周女子被打至臉部腫痛。

八旬退休老翁前年12月,在牛頭角連儂牆撕毀示威者張貼的「文宣」,一名女途人遛狗經過現場發現,與老翁起爭執。她欲拍下牆上遭撕毀的海報,未料卻遭老翁揮拳連毆頭部數下。老翁原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今獲改控較輕的普通襲擊罪,他承認控罪,被判監14天,緩刑兩年。

被告顏學海。

被告顏學海。

莫子聰裁判官指,被告拳擊受害人頭部兩至三次,令她臉部腫痛、左臉泛紅,而頭部是人體最重要的部份,可見本案情節絕非輕微。

被告顏學海。莫官又強調,無論原因為何,暴力都絕非解決問題的方法;即使對方有錯,暴力都絕非由被告施加。惟考慮到被告已年屆85歲,並且沒有案底,一直奉公守法,故接納他因一時衝動而犯案,認為可以緩刑方式處理。

辯方今求情時稱,被告患有「三高」、糖尿病、心藏病等。由於他的子女無力供養,故他每月只能靠夫婦倆合共7千元的老人津貼過活。自控方落案起訴以來,被告需每周自行乘坐巴士到警署報到。近日寒流襲港,被告卻連一件羽絨衫都欠奉,令他承受了很大痛苦。

牛頭角連儂牆。資料圖片

牛頭角連儂牆。資料圖片

被告顔學海(85歲)被控於2019年12月2日,在牛頭角道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梁韻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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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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