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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盧思位聽證會明舉行 今午表示被自稱司法人員圍堵

政事

律師盧思位聽證會明舉行 今午表示被自稱司法人員圍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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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盧思位聽證會明舉行 今午表示被自稱司法人員圍堵

2021年01月12日 18:58 最後更新:19:22

盧思位報警處理

12名有案在身的港人潛逃離境時被深圳警方截獲,案件早前已在深圳鹽田法院宣判。案中其中兩名港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和任全牛,分別接到四川省司法廳和河北省司法廳的通知,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聽證會將於明日舉行,其中盧思位透過錄音向傳媒表示,於今日遭到自稱司法人員的人士圍堵。

盧思位指,今日在醫院外等候領取檢測報告時,遭到兩名自稱是成都成華區司法局的人員用車圍堵其私家車,並向他稱,他今日不能離開成華區。盧思位回答二人,表示自己來自青羊區,與成華區沒有往來。

盧思位被四川省司法廳提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明日需出席聽證會。微博圖片

盧思位被四川省司法廳提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明日需出席聽證會。微博圖片

盧思位報警處理,惟警方到場後直接將二人放行,他認為當局有意避免他與其他律師見面。據悉,盧思位事後被要求前往當地派出所。

十二名港人案各當事人已被判刑或移交港方處理,但曾受港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似有手尾跟。其中律師盧思位,除了被四川省司法廳提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須在周三出席聽證會,他早於周日表示,近日懷疑被警察跟蹤,形容是赤裸裸的人身威脅。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灣仔法院。BP圖片

灣仔法院。BP圖片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於內地服刑,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面對司法程序。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法官練錦鴻認為,各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爆炸品會對他人帶來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本案有計劃地部署、精確分工,參與者多於5人,鄧棨然為領導角色。雖然涉16枚汽油彈材料,相信被告等人沒製造更多汽油彈,只是警方收到情報及時阻止,被告等人於社運期間製造汽油彈,唯一推論是為引起混亂、對抗警方,法庭就此罪判囚34個月。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又指出,被告被捕後計劃逃離香港司法管轄,整個計劃中擔當重要角色,例如買船、安排潛逃路線等,被告之前並無航行經驗及牌照,只有8小時理論及實習便貿然出海,不但為自己生命犯險,亦為其他航行船隻帶來危險,又斥責被告協助同船人士逃避刑事責任。另外,法官又指,被告在內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並沒理由因此減刑。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出錯誤決定,但當時30歲的被告有歷練及社會經驗,不能推說年少無知,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1年。

案情指,2019年9月30日晚,鄧棨然進入灣仔金樂大廈地下大堂後被警員截停,警方進入涉案單位,發現存放了一些半製成的汽油彈和製造汽油彈的材料等,手機顯示群組成員於9月初謀劃在「安全屋」內製造汽油彈,計劃在10月1日的公眾活動中使用。另外,被告連同廖子文、鄭子豪、喬映瑜等共12人,計劃於2020年8月23日經海路潛逃到台灣,鄧棨然把快艇開往布袋灣接載其他人,之後進入內地水域被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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