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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鄉議局上訴得直 私人協約及換地建丁屋合憲

社會事

政府與鄉議局上訴得直 私人協約及換地建丁屋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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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鄉議局上訴得直 私人協約及換地建丁屋合憲

2021年01月13日 15:47 最後更新:15:48

訟費問題將在14日內以書面方式處理。

高等法院前年裁定《丁屋政策》部分違憲,即「私人協約方式」及「換地方式」買地建屋屬違憲政策,而新界男性原居民持免費建屋牌照,在「認可鄉村」範圍建造丁屋,則是受《基本法》第四十條保障的「合法傳統權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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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及呂智恆(此案司法覆核申請人)、政府、新界鄉議局,3方均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午頒發書面判詞,裁定政府與鄉議局上訴得直,撤銷早前部分違憲的裁決,即裁定《丁屋政策》全部合憲。訟費問題將在14日內以書面方式處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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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去年8月進行4天上訴審訊,郭卓堅及呂智恆一方指,丁權只由成年男性新界原居民享有,歧視女性及非原居民,故指出《基本法》第40條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政府保護」屬違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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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方則指丁屋政策中的權利要素是新界原居民「一生人一次」有權建屋,強調現時法庭只須處理原居民的「傳統權利」,毋須處理歷史上有沒有嚴格法律規定只有子嗣才有權建屋。

郭卓堅。

郭卓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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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再有9人被廉署起訴 周四屯門法院答辯

2024年02月27日 15:30 最後更新:15:51

廉政公署就元朗水蕉新村的懷疑「套丁」案,再落案起訴9名丁屋申請人,他們均為元朗原居民,各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全部人獲准保釋,星期四將分兩宗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連同早前被落案的一名丁屋發展商負責人及一名村代表,至今廉署共落案起訴11人。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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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丁屋申請人,年齡介乎42歲至74歲,廉署調查顯示,元朗水蕉新村一名原居民代表及其他中間人,自1990年代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在村內發展一個丁屋物業項目。後來約於2005年3月,一間發展商與他達成協議,並委派他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這名人士及該等中間人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9名被控告的原居民,涉嫌於1991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間,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分別與程振明等數名中間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誘使該署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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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又指,有關丁屋其後由一個發展商以私人屋苑的型式向公眾出售,每幢售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該發展商就銷售其中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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