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遭示威者包圍,須拔槍示警才得以脫險。
前年8月中機場客運大樓「和你飛」集會,一名警員遭示威者包圍,須拔槍示警才得以脫險。兩名男子24歲廚師高穎康及23歲清潔工麥幸雄,否認當晚在客運大樓外,參與非法集結受審。
當日拔槍示警的警員出庭作供,稱遭人搶去圓盾及警棍,並遭人敲打他的頭盔,他拔槍後人群才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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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黃耀華供稱,當晚接到指示,協助驅散圍堵救護車的示威者。他甫進入客運大樓後便受到包圍及襲擊,有人用硬物打他,有人搶走他的警棍圓盾後以警棍敲打他的頭盔。他為自衞遂拔出佩槍擺出警告姿勢,包圍他的人群才得以散去。他驗傷後發現右陰囊位置有觸痛及腫脹、頭部發紅觸痛,左前臂、左膝等均有擦傷。
前年機場客運大樓「和你飛」集會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惟辯方指法庭不應接納警員在客運大樓內遇襲情況的證供,因案發的地點與本案不同,控方開案陳詞亦未有提及此部份證供。控方則指有關證供只是讓法庭在量刑時作參考。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