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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畢業生涉警署內襲警判囚14周 官:罪行嚴重絕不姑息

政事

理大畢業生涉警署內襲警判囚14周 官:罪行嚴重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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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畢業生涉警署內襲警判囚14周 官:罪行嚴重絕不姑息

2021年01月13日 17:27 最後更新:17:29

香官判刑時表示,上訴庭早已發出清晰的信息,襲警是嚴重罪行,絕不能姑息。

前年7月14日,沙田反修例遊行演變成衝突,一名理大畢業生涉嫌於被捕後在警署內襲擊三名警員,早前被裁定三項襲警罪成。

香淑嫻裁判官今判刑時指,法庭一而再再而三強調襲警是嚴重罪行,絕不會姑息。警察是法律及秩序的象徵,需要受到保護,否則秩序及法治將會受到動搖,終判被告即時入獄14星期。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林梓和已還押了14日,有悔意,並呈上林的親筆信。信中稱:「現時明白不能將自己的過錯合理化,過去還押的日子有深切反省。」當日亦只是一時衝動才會不計後果犯案,現已下定決心痛改前非,希望法庭能給予其悔過的機會,判以非監禁式刑罰或緩刑。

被告林梓和。資料圖片

被告林梓和。資料圖片

惟香官判刑時稱,上訴庭早已發出清晰的信息,襲警是嚴重罪行,絕不能姑息。警員經常要在危險及困難下執行職務,如果姑息此類罪行,將會削弱警隊士氣,助長襲警風氣,故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 終判被告監禁1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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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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