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撤銷控罪,改簽保守行為。

71歲退休漢於去年徒手撕毀兩張屬於鄭麗琼辦公室的海報,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

鄭麗琼。資料圖片

鄭麗琼。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再訊,控方撤銷控罪,改簽保守行為。

劉綺雲裁判官判被告自簽2000港元保,守行為18個月了事,期間不得再干犯相關罪行。

案情指,被告楊國輝於2020年6月8日,在香港島中環堅道134號A鋪鄭麗琼議員辦公室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鄭麗琼的一張印有「毋忘六四 人心不死」字眼,尺寸為A4的海報及一張印有「無懼打壓 戰鬥到底」字眼,尺寸為A4的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被告楊國輝。劉安琪攝

被告楊國輝。劉安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