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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內地律師盧思位被吊銷牌照 司法廳指網上言論主觀惡意深

政事

12港人案內地律師盧思位被吊銷牌照 司法廳指網上言論主觀惡意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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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內地律師盧思位被吊銷牌照 司法廳指網上言論主觀惡意深

2021年01月15日 21:06 最後更新:21:30

又指他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

12港人案其中一名家屬委託律師盧思位,疑因受理12港人案被吊銷牌照,其聽證會今早於成都舉行。今日四川省司法廳向盧思位正式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指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決定吊銷其律師牌照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盧思位自2019年以來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盧思位自2019年以來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司法廳於立案調查後查明,盧思位自2019年以來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多次對案件公開發表不當言論,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決定書提及,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情況嚴重。

決定書提及,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情況嚴重。

決定書提及,於周三聽取了盧思位及其委託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依法進行了舉證及質證。

12港人案其中一名家屬委託律師盧思位被裁定吊銷律師牌照。微博圖片(大圖)

12港人案其中一名家屬委託律師盧思位被裁定吊銷律師牌照。微博圖片(大圖)

認為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時間跨度長、發文數量多、主觀惡意深,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八項之規定,根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應當認定為情況嚴重,故此決定給予盧思位吊銷律師執業的行政處罰。

盧思位。微博圖片

盧思位。微博圖片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灣仔法院。BP圖片

灣仔法院。BP圖片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於內地服刑,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面對司法程序。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法官練錦鴻認為,各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爆炸品會對他人帶來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本案有計劃地部署、精確分工,參與者多於5人,鄧棨然為領導角色。雖然涉16枚汽油彈材料,相信被告等人沒製造更多汽油彈,只是警方收到情報及時阻止,被告等人於社運期間製造汽油彈,唯一推論是為引起混亂、對抗警方,法庭就此罪判囚34個月。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又指出,被告被捕後計劃逃離香港司法管轄,整個計劃中擔當重要角色,例如買船、安排潛逃路線等,被告之前並無航行經驗及牌照,只有8小時理論及實習便貿然出海,不但為自己生命犯險,亦為其他航行船隻帶來危險,又斥責被告協助同船人士逃避刑事責任。另外,法官又指,被告在內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並沒理由因此減刑。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出錯誤決定,但當時30歲的被告有歷練及社會經驗,不能推說年少無知,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1年。

案情指,2019年9月30日晚,鄧棨然進入灣仔金樂大廈地下大堂後被警員截停,警方進入涉案單位,發現存放了一些半製成的汽油彈和製造汽油彈的材料等,手機顯示群組成員於9月初謀劃在「安全屋」內製造汽油彈,計劃在10月1日的公眾活動中使用。另外,被告連同廖子文、鄭子豪、喬映瑜等共12人,計劃於2020年8月23日經海路潛逃到台灣,鄧棨然把快艇開往布袋灣接載其他人,之後進入內地水域被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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