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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銀行職員身分作詐騙 女子上尖沙嘴單位辦手續失財26萬

社會事

盜用銀行職員身分作詐騙 女子上尖沙嘴單位辦手續失財2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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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銀行職員身分作詐騙 女子上尖沙嘴單位辦手續失財26萬

2021年01月16日 15:11 最後更新:15:16

騙徒收到支票後便失去聯絡

深水埗警區於1月接獲一名44歲女受害人報案,指收到自稱銀行職員的推銷低息轉按電話,並依指示到銀行辦理申請手續。其後,騙徒陪同受害人到尖沙嘴山林道一個單位簽約,並要求受害人開出26萬元的支票作為保證金。騙徒收到支票後便失去聯絡。

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騙徒盜用了真實銀行職員的身分進行詐騙。

深水埗警區接獲女受害人報案。

深水埗警區接獲女受害人報案。

警方提醒市民,接獲聲稱銀行或借貸機構來電時,應該要再三核實對方身分。如果在借貸過程中被要求提交保證金,需要額外提高警覺。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警方呼籲市民,如接獲一些來歷不名的推銷電話,一定要核實對方的身分,以免墮入騙案。市民如懷疑受騙,請致電「防騙易」熱線一八二二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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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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