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成交價逾千萬元。
繼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日前被發現以1千萬元轉讓位於美孚新邨的物業後,民主黨的林卓廷今日(18日)亦被發現出售沙田的物業,成交價逾千萬元。林卓廷稱出售物業是為了準備子女升學,並沒有離開香港的打算。
林卓廷否認離港。資料圖片
據地產代理的資料顯示,林卓廷在沙田翠湖花園3房1102呎連車位單位,最近交易,成交價1268萬元。林卓廷於2009年買入該單位,當時是552萬元,即帳面升值716萬元。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日前被發現出售美孚物業。資料圖片
林卓廷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出售物業只是為子女的升學作好準備,又指現時面臨多宗官司,需要大量資金,所以決定賣樓套現。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強調自己無意離開香港,他指自己多宗官司纏身,亦被扣起了旅遊證件,形容是離開香港是「不可能的事」。
林卓廷出售沙田的物業,稱為子女升學作準備。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上訴得直,撤銷早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林卓廷原本被判罪成及判監4個月,他上訴指,當時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訂明的防賄罪行,故不受條文所限,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嚴重錯誤。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署調查,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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