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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串謀欺詐罪成囚8年半 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社會事

中年漢串謀欺詐罪成囚8年半 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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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串謀欺詐罪成囚8年半 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2021年01月19日 17:23 最後更新:17:30

被定罪的被告為案中主腦

46歲男子譚浩能涉嫌2014年至翌年間,訛稱為本地一間電子零件貿易公司開拓市場,以每宗交易百分之三的利潤為利誘,指示對方購買指定產品後向內地公司出售。惟最終事主購入共2650萬元產品後,發現內地公司從沒有下訂單,向被告追討無門於是報警。男子否認指控受審後,上周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成,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半。警方表示歡迎裁決,認為判刑足以反映嚴重性,並引述法官批評被告有預謀,和以15個月的時間精心佈局犯案。

根據控方指控,被告2014年2月起串謀他人向從事電子零件貿易的比達通有限公司,訛稱可以介紹客源開拓內地市場,並藉此要求對方購入指定產品。被告聲稱,受害公司可其後向內地公司轉售有關產品,而每次轉售可獲百分之三利潤。事主一共進行31次交易,惟在最終10次當事主運抵貨品後未能領回2650萬元貨款,而且沒法聯絡上被告。事主於是向內地公司打探情況,方發現對方從來沒有相關交易紀錄。

警方接手調查後,發現被告聲稱的內地公司,以及電子產品供應商等,均是由被告所操縱。故相關貨品只是不停在交易中「循環使用」。而在事主未能領回的2650萬元貨款中,當中1800萬元由被告據為己有。

總督察陳日淮指判刑足以反映嚴重性。蕭文軒攝

總督察陳日淮指判刑足以反映嚴重性。蕭文軒攝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調查總督察陳日淮指,被定罪的被告為案中主腦,他犯案後透過個人戶口獲利1800萬元,而他並非受害公司職員。警方已鎖定其餘疑犯身分繼續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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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詐騙公司呃佣花紅95萬 三名前保險代理罪成判囚25至34個月

2024年04月15日 19:23 最後更新:22:29

三名前保險代理虛報10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三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5至3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分別為安盛前分行經理和安盛前保險代理。法官李俊文表示,三名被告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3名被告於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一同串謀詐騙安盛,在10份保單上報稱兩名安盛前保險代理為經辦代理人,詐騙安盛向他們支付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現兩人不曾經辦該等保單,所有涉案保單最後亦「斷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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