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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火鍋店違規營業 警拘負責人另向32顧客發告票

社會事

尖沙嘴火鍋店違規營業 警拘負責人另向32顧客發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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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火鍋店違規營業 警拘負責人另向32顧客發告票

2021年01月19日 22:57 最後更新:23:51

各人年齡介乎25至63歲

警方晚上在尖沙嘴一帶進行巡查,發現一間位於河內道的火鍋店違反防疫措施營業,拘捕一名男負責人,並向違反限聚令的32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警發32定額告票

警發32定額告票

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1隊行動主管督察傅皓成表示,警方近日加強就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進行執法。

傅皓成。

傅皓成。

在晚上7時,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聯同尖沙嘴雜項調查小隊在尖沙嘴一帶進行巡查。人員在河內道發現一間火鍋店正在營業,店內當時有32名顧客,包括27男5女,年齡介乎25至63歲,涉嫌違反限聚令,被警方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拘捕一名男負責人,並向違反限聚令的32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警方拘捕一名男負責人,並向違反限聚令的32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另外,警方亦拘捕一名60歲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現正被扣留調查。傅皓成表示,新年將至,不排除有食肆會違例做生意,呼籲食肆負責人切勿違法。

警方拘捕一名男負責人,並向違反限聚令的32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警方拘捕一名男負責人,並向違反限聚令的32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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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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