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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光技術員攜扳手及鎅刀等 官接納因工作所需判無罪

政事

燈光技術員攜扳手及鎅刀等 官接納因工作所需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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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光技術員攜扳手及鎅刀等 官接納因工作所需判無罪

2021年01月20日 11:24 最後更新:11:25

事發當天,被告為在遮打花園舉行的合法集會佈置舞台。

燈光技術員前年11月,為在遮打花園舉行的政治集會佈置舞台後,將扳手、鎅刀等工具帶到灣仔後被捕,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經審訊後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獲裁定無罪。張志偉裁判官接納被告因工作之故攜有涉案物品,不能斷定他會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37歲燈光技術員張祉仁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新世紀廣場外保管一把剪刀、一把鉗、一個扳手及一把鎅刀,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件,以摧毁或破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被告的僱主早前作供稱,事發當天,被告為在遮打花園舉行的合法集會佈置舞台,涉案物品是他工作時的工具,並出示了相關工作證明。

張官接納僱主的證供,並認同被告下班離開時,將工具帶到不屬暴動地區的灣仔並非不合理。雖然被告仍可將工具作其他用途,惟這不能構成唯一不可抗拒推論,因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堵路或破壞,又謂:「如果佢無工作在身,就係另外一回事」。

被告張祉仁。

被告張祉仁。

拘捕被告的警員早前供稱,當日見到被告身處灣仔茂蘿街,跟在人群後逃跑,並側身指罵警員。張官接納警員的證供,但認為這只能視作被告的行為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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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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