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並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研究室主任姜啟波說,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發生巨大變化。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既面臨新的發展機遇,也面臨嚴峻挑戰。
為適應新時代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大力推動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發展,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關精神,對2010年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見》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據悉,《意見》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範圍。
姜啟波說,為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改革,釐清未成年人審判與刑事、家事審判的分工,《意見》對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範圍作出統一、明確的規定。
「將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關係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納入少年法庭受案範圍,以保證案件數量和審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針對性的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