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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審前換檢控官 江樂士:源於藍韜文誤解案件涉《國安法》 

政事

黎智英案審前換檢控官 江樂士:源於藍韜文誤解案件涉《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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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審前換檢控官 江樂士:源於藍韜文誤解案件涉《國安法》 

2021年01月20日 15:17 最後更新:15:19

江樂士指,事件令重視法治的香港人感到沮喪。

律政司早前委聘David Perry 御用大律師擔任黎智英等人未經批准集結案的檢控官,但由於Perry近日面對英國社會的壓力和批評,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擔任該案檢控官。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江樂士表示,整件事源於英國外相藍韜文誤解案件涉及《國安法》,藍韜文暫停英國與香港的逃犯移交協議,又宣布需重新審視英國法官服務香港終審法院的事宜,有心削弱香港司法制度,事件令重視法治的香港人感到沮喪。

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擔任該案檢控官。資料圖片

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擔任該案檢控官。資料圖片

江樂士指David Perry作為德高望重的御用大律師,處理案件時不偏不倚秉行公義,沒有任何政治考慮,如Perry擔任案件檢控官對該案被告百利而無一害,但事到如今,相信律政司會找到另一個適當人選代替Perry擔任檢控官,不會讓藍韜文惡計得逞。

David Perry。資料圖片

David Perry。資料圖片

另執業女大狀龔靜儀指,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的司法,正是昭然若揭。Mr Perry 在事件中感受壓力。到底同類政治案件的主控官及主審法官,又會同樣地否受到外國政府的壓力?

龔大狀指,如果Mr Perry繼續留任案中的主控工作,外國政府打算如何對待他? 如果本地主控或主審法官也同樣地擁有英國國籍,也有機會面對同樣壓力。

女大狀龔靜儀

女大狀龔靜儀

事情發展至現階段,外國政府對香港司法的干預,已是無所不用其技。司法機構應該檢視一下所有司法人員,要求他們申報擁有的外國國籍及外地資產,向市民交代一下。 市民特別需要特別知道的,是以往不停地在處理涉及政治的案件中比較鬆手的法官或判決或判刑備受爭議的法官或裁判官,是否也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資產?在這方面做一些統計,有利於香港將來制定可如何進行相關的司法改革,對症下藥。

江樂士指律政司會找到另一個適當人選代替Perry擔任檢控官。資料圖片

江樂士指律政司會找到另一個適當人選代替Perry擔任檢控官。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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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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