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3年並撤銷控罪。

前年11月11日全港「三罷」,上水各處有人築起路障堵路,警方到場驅散,在石湖墟遊樂場附近發現3名青年匿跡在殘廁內,並在他們身上搜獲士巴拿等武器。其中1人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惟案件今在粉嶺法院開審前,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粉嶺法院。

粉嶺法院。

裁判官陳炳宙最初不同意此做法,後考慮到被告母親患癌只餘一年壽命,最終准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3年並撤銷控罪,但叮囑被告要小心做人,不要辜負母親。

案發11月11日早上,有人在上水多處堵路,警方到場清理路障,期間見被告20歲劉佐靈和其餘2名男女跑過,警員追截至石湖墟遊樂場時失去他們蹤影,其後發現3人匿在殘廁內,並從被告的背包內搜獲士巴拿等物,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至於其餘兩名青年早前分別獲准簽保守行為了事和被判感化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