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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聽障青年好奇撿5枚催淚彈殼收藏 判12個月感化令

政事

23歲聽障青年好奇撿5枚催淚彈殼收藏 判12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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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聽障青年好奇撿5枚催淚彈殼收藏 判12個月感化令

2021年01月20日 16:00 最後更新:16:02

青年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

聽障青年因一時好奇,前年在街上撿起5枚催淚彈彈殼收藏,凌晨時份獨自街上流連時遭警方截查揭發。青年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溫紹明裁判官今判刑時稱,本案雖控罪嚴重,但案情相對輕微,因為涉案彈藥已不能使用,故接納並無傷人動機,亦不能與其他較嚴重的社運案件相提並論,終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

被告馬嘉俊。

被告馬嘉俊。

溫官又指,被告的個人情況特殊,令他需花較長時間才能掌握犯罪後果及法律程序,但相信他現在已經理解及明白到案件的嚴重性。

溫官認為感化令對被告有正面幫助,要求他在感化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工作、居住或作財政安排,以及參加與職業培訓有關的活動。

23歲被告馬嘉俊,承認在2019年11月15日,在大圍車公廟路和翠田街附近,管有5枚催淚彈彈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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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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