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外發佈《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意見分7個部分,30條。意見提出,建立專業化、職業化隊伍負責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意見》對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範圍作出統一、明確的規定,將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關係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納入少年法庭受案範圍,以保證案件數量和審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針對性的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意見》提出探索加強未成年人審判機構新路徑,堅持未成年人審判的專業化發展方向,加強審判專業化、隊伍職業化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姜啟波:《意見》提出,探索通過對部分城區人民法庭改造或加掛牌子的方式設立少年法庭,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確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優先保護。
此外,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未成年人審判的工作特點和需要,為少年法庭配備專門的員額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姜啟波:要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實行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相適應的評價考核標準的要求,將社會調查、心理疏導、法庭教育、延伸幫教、法治宣傳、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範圍,不能僅以辦案數量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