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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今提堂舉五一手勢 官斥「唔好將呢啲嘢帶入法庭」

政事

「lunch哥」今提堂舉五一手勢 官斥「唔好將呢啲嘢帶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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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今提堂舉五一手勢 官斥「唔好將呢啲嘢帶入法庭」

2021年01月21日 15:38 最後更新:15:39

案件押後至5月5日再訊。

去年8月尾「lunch哥」及65歲女退休保安涉於15歲女生陳彥霖首日死因研訊後在西九龍法院外辱罵及推撞其家屬,被控非法集結。

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應控方申請押後至5月5日再訊,以視乎2人另涉藐視法庭案件結果,2人續准保釋。lunch哥於聆訊完結時向公眾席高舉代表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五一」手勢,遭裁判官羅德泉直斥「唔好將呢啲嘢帶入法庭!」

lunch哥離席時向公眾席高舉「五一」手勢,羅官馬上喝道「咩事呀你!咩事呀你!」lunch哥回應指自己在拉筋,辯方隨即解釋lunch哥只是在伸展,其後向法庭致歉。羅官嚴聲指法庭負責處理案件,「唔好用法庭去表達事項,唔好將呢啲嘢帶入法庭!」

「lunch哥」李國永

「lunch哥」李國永

17歲被告李國永及賴瑞英被控於去年8月2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A座外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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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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