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去年第4季對包括中國人壽(02628)等16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處罰金額從5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
被處罰的16家單位主要為公園景區、公共服務機構、停車場、保險公司等,包括中國人壽、中國平安(02318)及新華人壽(01336)。
人行表示,被處罰單位張貼「拒收現金」標示牌,以「無接觸」「上級要求」等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備現金收取條件下,拒收現金。
較早時,人民銀行發布徵求意見稿,強化支付領域反壟斷監管措施,人行連串行動,料為削弱支付機構的壟斷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