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2021年1月20日訊 1月20日,一份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明確《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若干問題的函(以下稱「回復函」)在網上流傳。據此,筆者從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獲悉,該內容真實。回復函就近期市民熱議的高層次人才購房條件、居民家庭住房登記等問題作了明確。
其中明確:經市人才資源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在享受人才優惠政策有效期內,可憑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在我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無需提供在我市繳納的社保或個稅說明,高層次人才家庭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按我市現行限購政策執行。
同時,明確了:居民家庭購買的商品房,只能登記在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名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第三條第(五)項關於家庭購房登記的規定不再執行。此外,還對2020年12月份,市住建局房地產信息平台升級,導致部分房產交易無法辦理合同網簽的問題作了明確。
回復函稱,經研究,我局同意將「715新政」在途交易交易申請辦理預售合同備案或不動產登記手續的截止日期,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規定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1年1月31日。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明確居民家庭住房登記的問題,有效的打擊了「代持」購房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