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龍崗區委批准,龍崗區紀委監委對區職業訓練中心原主任(職員五級)張建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張建平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張建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和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旅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政府財政資金損失;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和推進、費用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建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龍崗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龍崗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建平開除黨籍處分;由龍崗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