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中大女生路軌擲竹枝囚8個月上訴 官:須有阻嚇力已好寬大

政事

中大女生路軌擲竹枝囚8個月上訴 官:須有阻嚇力已好寬大
政事

政事

中大女生路軌擲竹枝囚8個月上訴 官:須有阻嚇力已好寬大

2021年01月22日 15:49 最後更新:16:23

法官認為,被告的罪行不但威脅鐵路系統穩定運作和車上司機和乘客安全,而且萬一列車出軌,可能會牽連毗鄰民居,故判刑同須要一定阻嚇力。

21歲中大女生盧佩瑤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在大埔火車軌上投擲竹枝及拒捕,被判囚 8 個月。她不服刑罰過重向高院提上訴,今遭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駁回。李官在判辭中形容,刑期已經是相當寬大,甚至可以說是略低,若非她的良好背景和年輕等個人情況,上訴庭還打算上調刑期。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上訴人透律師反映,原審裁判官由起初便沒有考慮社會服務令,而且沒有適當地考慮感化主任正面建議。

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期間多區被堵路。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期間多區被堵路。資料圖片

但法官認為,被告的罪行不但威脅鐵路系統穩定運作和車上司機和乘客安全,而且萬一列車出軌,可能會牽連毗鄰民居,故判刑同須要一定阻嚇力,防止他人有樣學樣。上訴人求情稱受社會事主犯案,但法官不接納為求情理由,因為她選擇用非法和不和平的手段,漠視別人權利,強迫別人被動參與他們的「大三罷」,是為自私,目無法紀及文明社會不能接受的,上訴人請求法庭考慮社會服務令,是不切實際的。

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期間多區被堵路。 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期間多區被堵路。 資料圖片

但法官不同意原審裁判官以上訴人沒有勸阻未成年人退出示威,作為她的加刑理由。因為沒有證據反映她知悉對方是成年或否。

被告不服刑罰過重向高院提上訴,今遭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駁回。資料圖片

被告不服刑罰過重向高院提上訴,今遭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駁回。資料圖片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