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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婦手握呼吸機喉管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社會事

八旬老婦手握呼吸機喉管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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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婦手握呼吸機喉管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2021年01月22日 16:04 最後更新:16:06

裁判官指,死者不屬死於自然。

81歲老婦因心臟衰竭及感染肺炎,前年初留醫伊利沙伯醫院,原被束手插喉治理,同年1月29日下午於獨立病房中被發現手握呼吸機喉管,其後搶救無效不治。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指死者雖然病情嚴重,但臨終前病況向好,故非死於自然,在認為死者自行拔喉致命的情況下,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死者家屬。 資料圖片

死者家屬。 資料圖片

黃官引述法律原則指死者袁燕芬雖然患上潛在致命疾病廣泛彌漫性肺氣泡損傷等,但案發當日早上死者病情好轉,因此醫療介入亦非不能防止死亡發生,故死者不屬死於自然。黃官基於死者被發現時頭左傾,身體滑落床尾,左手虛握喉管,判斷為死者自行拔喉缺氧致命,屬人為蓄意合法作為下,預料之外節外生枝的情況,故裁定死者死於不幸,而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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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上訴得直頒令開死因聆訊 家屬:真相要大白還死者公道

2023年07月26日 11:48 最後更新:14:55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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