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將於下星期二(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一名中國民間風俗舞蹈團前成員,控告他為一個社區活動採購服飾、道具及飾物時涉嫌使用虛假收據,向一個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領取款項共逾51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罪行。
魏鏗,51歲,香港元朗潮僑英歌總會有限公司(英歌總會)前成員,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及第159A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二(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有限公司(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是一個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英歌總會則是一個中國民間風俗舞蹈團。
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與英歌總會於2017年11月共組籌備委員會,籌辦一項計劃於2018年3月7日在元朗舉行的舞蹈表演(該活動)。
被告於案發時為英歌總會的成員,亦是該活動的教練以及上述籌備委員會的成員,負責採購服飾、道具及飾物。
廉署起訴英歌總會一名男前成員,涉嫌使用虛假收據領取社區活動款項51萬元。 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3月17日至4月10日期間,知道或相信一張印刷公司的收據及3張由一間被告所擁有的公司的收據屬虛假,而與該印刷公司東主串謀使用該等收據,意圖誘使某人接受它們為真的。
據報該4張收據涉及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就該活動採購服飾、道具及飾物而支付的共逾51萬元。
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應訊。
64歲女子與33歲外賣員涉今年3月為兩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涉案女子事後另透過他人接觸兩名還押男子,指示兩男訛稱傳訊令是親筆簽署。國安處日前拘捕涉案3男1女,4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15日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訊,33歲男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每星期報到;其餘3人還押。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林明儀(64歲,退休人士)、顏學健(33歲,外賣員)、張家俊(33歲,無業)及何卓為(39歲,無業)。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控罪指,林、顏及張於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林和何另於或約於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
資料圖片
林另被控於同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有意圖而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接觸一名為梅銘鋒的人士,並要求梅傅達訊息給何和張,要求他們聲稱傳訊令是他們所簽署的,從而阻撓及妨礙香港警察的調查及相關的刑事訴訟程序。
裁判官批准顏以現金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林申請保釋被拒,她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張和何因另案還柙,今沒有保釋申請。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