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西麗路光輝大廈的楊先生向南都「記者幫」反映,1月18日,他發現住所樓棟對面的西麗廣場外牆突然新裝有多個攝像頭,正對著家裏卧室、廚房、衛生間等窗口。楊先生感到私隱權受到侵犯,要求對方整改,希望記者幫關注。
記者走訪:商場攝像頭正對居民卧室
1月21日上午,南都記者來到西麗廣場實地走訪。楊先生居住的小區樓層僅有6層,與西麗廣場相隔一條商業街。通過觀察,記者發現,西麗廣場南側外牆頂端裝有4個攝像頭,分別朝著不同方向,幾乎全都「聚焦」於楊先生所居住小區北側房屋的窗戶。
對準楊先生家卧室和廚房的攝像頭。
楊先生家的一間卧室、廚房、衛生間均在拍攝的範圍內,他認為西麗廣場的攝像頭設置非常不合理。為此他曾向社區居委進行投訴,「商場管理方給的回應是為了監控高空拋物而設置這組探頭,但我不能接受這種方法,他們裝探頭的時候也沒有和小區居民溝通過。」
對於商場管理方「監控高空拋物」的說法,楊先生稱,他並未見過小區鄰居有拋物行為,也不認可這樣的行為,“樓下的商業街上,深夜經常會傳來大聲說話、桌子移動等噪音,干擾居民休息,可能有不滿的居民做出一些過激行為。”楊先生說,對於噪音問題,小區居民已投訴多次,但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當天上午,記者隨機採訪發現,部分居民還未注意到自家已「被監控」,對攝像頭的作用也並不知情。
對準隔壁小區的三個高清攝像頭。
第四個攝像頭位置更高更隱蔽。
商場:安裝攝像頭是「無奈之舉」
在西麗廣場管理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表示,安裝攝像頭「實屬無奈」。她解釋稱,由於商場經營需要,他們會在商業街舉辦活動吸引顧客,但經常因此遭到隔壁居民拋物、潑水干擾。“上周六(16日)下午,商業街正在舉辦活動時,一盆水就從隔壁潑了下來,我們直接報警了。”但由於缺少關鍵證據,最後也不了了之。
至於攝像頭的角度是否侵犯到住戶的私隱,該工作人員表示,「我看過監控了,看不到卧室裏面的。攝像頭拍的是整棟樓的窗戶,以便再出現拋物行為的時候,釐清責任方。」
監控畫面:居民窗戶清晰可見
隨後,記者在監控室看到了涉事攝像頭的拍攝畫面。記者發現,四個攝像頭均為高清攝像頭,在夜間也有良好的成像效果,基本能看清楊先生小區北面的所有窗戶和房間,甚至能清楚看到個別房間開燈後的情況,如果該房間恰好開窗又開燈,居民的私隱幾乎暴露無遺。
對於記者指出的問題,西麗廣場工作人員表示將立刻調整攝像頭的拍攝角度,並將調整情況告知楊先生。
攝像頭拍攝的畫面,如果居民房間恰好開窗又開燈,私隱便會暴露無遺。
最新進展:大部分攝像頭已調整角度
21日下午,楊先生告訴南都記者,西麗廣場管理方已經調整好三個攝像頭的角度,拍攝角度不再直接朝向居民樓,但仍有一個攝像頭尚未調整。他表示:「調整以後我就放心多了,感謝記者幫的關注和介入。」
21日下午,大部分攝像頭已調整角度(報料人供圖)。
專家看法:維護權益不能逾越法律底線
廣州市人大代表高玉華認為,西麗廣場管理方的做法,已超出合理的取證範圍,「應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做取證措施,而不能以侵犯鄰居的私隱為代價。」她建議,高空拋物攝像頭的設置,應當經過慎重思考,且告知涉及的各方以及社區、公安等部門,做好備案工作。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公益律師廖建勛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管理方加裝高空拋物攝像頭的行為本身是合法或值得表揚的,但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線。你可以裝,但不能因此侵犯公民的私隱權,更不能對著別人的卧室或窗口。如果證實這些攝像頭是對準了小區居民卧室的,應當對攝像頭的位置角度進行調整。」
廖律師還表示,《民法典》規定了禁止高空拋物的行為,但對於監控高空拋物的配套設施尚未做出明確規定,「我們呼籲立法機關對此類問題進行細化,什麼樣的情形,什麼樣的情況下應該裝監控?監控裝在哪或者如何安裝?這牽涉到業主 共同利益和業主個人私隱兩方平衡的問題,最好通過立法的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