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33歲女會計文員涉於去年6月12日在旺角涉被搜出雷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截查被告的女警承認當日沒有見到有人使用雷射筆或舉起旗幟,亦同意被告並非身處非法集結現場。
張予婕
33歲被告張予婕被控於今年6月12日,在旺角山東街中僑商業大廈地下外的公眾地方,非法管有一支雷射筆。
女警員傅志芬供稱,當晚約10時許,她與多名同僚於案發當晚在旺角巡邏,期間見到身穿黑衣的被告在看見警察後,眼神閃縮迴避,突然衝出馬路,意圖繞過警員前行。傅生疑並上前截查,在被告的背囊中搜出一枝雷射筆,及兩面分別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及「香港獨立」的旗幟等物品。被告在調查期間,聲稱雷射筆是「拎黎玩」。
女警員傅志芬
辯方盤問傅時指出,當日有很多警員在街上巡邏,被告因空間不足才會繞過警員前行。傅不同意,指當時行人路有約5米闊,四周有很多位置。但傅同意不清楚被告早前有否使用過雷射筆,被告當日並非身處集會現場。
被告張予婕(左);女警員傅志芬(右)。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