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買東西付款這本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但是,深圳一女子家住高檔住宅小區自己經營公司、家境優裕卻連續23次在超市盜竊商品這是為何?
連續作案多次最少的一次盜竊僅5.41元
龍崗法院經審理查明——
從2020年3月31日開始,被告人楊某(女)在盒馬鮮生龍崗區龍翔店超市內,以購物不付款或部分付款的方式,盜竊商品價值共計人民幣5200餘元。
2020年7月6日21時許,被告人楊某又去到該超市實施盜竊時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並抓獲。經查,三個多月時間裡,被告人楊某先後到該超市作案共計23次,最多的一次盜竊商品991.9元,最少的一次僅5.41元。
資料圖。南都記者 梁煒培 攝
據悉,該案開庭時,當法官問到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意見、是否認罪時,楊某對盜竊行為百般辯解,表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意見,不知道自己有無盜竊,要看一下視頻」。
法庭現場播放視頻錄像曝光了女子多次「盜竊」現場
超市自助收銀視頻錄像曝光女子購物不付款或部分付款
法庭現場播放了超市自助收銀視頻錄像——
● 3月31日晚9時許,被告人首次在該超市盜竊商品,其選裝了兩大袋價值達一千多元的商品,僅僅買單130多元,未買單商品價值932.77元,其未掃碼直接裝入購物袋中的商品多達十六種,包括黑虎蝦、泰國金枕榴槤、活鮑魚、三文魚排、醬香牛肉等價格較高商品;
● 4月2日錄像顯示,被告人又裝了兩大袋商品,僅僅買單80多元,未買單商品價值991.9元,其未掃碼直接裝入購物袋中的商品包括即食海參醬香牛肉、活凍鮑魚、醬板鴨、鹵豬肉等價格較高商品。
楊某辯稱,因為不了解自助收銀,不會操作才少買了單,但在一個又一個事實鐵證面前,最終啞口無言,表示認罪認罰。
法官又問及被告人「做這些事情的動機是什麼?」楊某表示“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女子家境優裕卻頻盜竊家屬已代賠超市,法院判決
據了解,被告人楊某出生於1979年,中專文化,自己經營公司,家住龍崗區中心城某高檔住宅小區,其家境優裕,並非無力購物。但看到超市的自助結賬通道有機可乘,便起了貪念,且心存僥倖,一錯再錯。
法院另查明,其家屬與被害單位盒馬鮮生龍翔店,已在龍崗區龍城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新城派出所調解工作室見證下達成和解協議,楊某家屬代為退賠超市6800餘元。被害單位盒馬鮮生龍翔店出具了《收據》,表示對被告人楊某不再追究。
龍崗區法院對該宗超市盜竊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宣判後,被告人楊某表示認罪認罰。
龍崗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多次實施盜竊,盜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楊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後,被告人家屬積極退賠被害超市的損失,可對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