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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籲當局向航空業員工提供津貼或再培訓及優先打疫苗

香港電台

工會籲當局向航空業員工提供津貼或再培訓及優先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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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籲當局向航空業員工提供津貼或再培訓及優先打疫苗

2021年01月26日 15:07 最後更新:16:10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與工聯會屬會成員,約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反映運輸業界在防疫抗疫工作及員工權益等問題。

香港民用航空業職工總會主席李永富說,疫情至今有近1萬航空業員工被裁,促請當局提供津貼或再培訓機會,建議當局為機場從業員做強制檢測,以及日後可優先接種疫苗。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副主席張子琦說,巴士車長的工作時間不方便提交深喉唾液樣本檢測,希望當局在巴士車廠和大站收集樣本。他又說,部分巴士經營者在保就業計劃結束後,刪減部分部門及崗位,影響班次及車長的駕駛情緒。

海港運輸業總工會副主席范強指出,早前有兩渡輪公司的員工受感染,希望當局定期安排船員接受核酸檢測,澳門航線的船員經常來往香港和澳門,希望當局優先安排他們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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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首檢控7人 國安警供稱與證人會面後銷毀筆記

2024年04月25日 11:02 最後更新:11:40

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條例》檢控多人,涉嫌計劃在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其中6男1女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員出庭作供。

證人供稱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級指示,聯同另外兩名警員到收押所會見本案同謀者、控方證人黃振強,對方表示想認罪及交代案情。證人叫黃振強通知其代表律師,證人當時有做筆記,但有關筆記在會面後就銷毀,他只向上級口頭匯報了黃振強的認罪意向。

證人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黃振強會面約10次,大部分會面均沒有保留筆記。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黃振強索取不損害權益的證人口供,由於並非警誡下供詞,同樣沒有保留筆記。證人解釋,筆記用作個人記錄,習慣處理完畢後就會銷毀,有關做法亦毋須知會上司。

同年9月16日,證人帶同列印的口供予黃振強過目,對方認為有地方「詞不達意」,要求修改,最終在9月23日簽署證人口供文件。證人否認會面中,黃振強有向警方「討價還價」,對方沒有提出如果認罪可以減少控罪,證人又否認自己銷毀筆記的做法不尋常。

受審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否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認串謀謀殺罪。

李家田另否認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否認一項《反恐條例》下「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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