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午間拍攝被告時,遭被告丈夫起腳襲擊。
34歲無業婦去年3月初疑於樂富站外撕毀連儂牆文宣遭5旬退休漢拳打臉部後,涉嫌噴灑防狼噴霧襲擊對方,波及另1名女途人,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2事主作供指女子持防狼噴霧噴中臉部及後頸,辛辣刺痛。有記者午間拍攝被告時,遭被告丈夫起腳襲擊,踢中大腿,在褲上留下鞋印。
事主陳照光作供指案發當日下午4時許用膳後在樂富港鐵站外看見1名女街坊被十多人圍堵疑似爭執,遂上前分隔眾人阻止,其後發生肢體衝突,混亂中陳被多隻手拉扯面罩,下巴、胸及腳受傷。有人報警求助後,陳「行埋一邊」等待,期間有1名女子右手手持約10厘米長防狼噴霧,噴向陳臉部。陳感到辛辣刺眼,視線模糊,未能認得施襲女子樣貌,亦不清楚受襲緣故。辯方質疑醫療報告中未提及陳眼睛受傷,陳回應指未曾看過報告內容,陳再否認曾拳打被告及當時其手抱女兒。
另1名事主譚如意供稱看見男街坊被圍堵,遂上前分開眾人,在未能看見施襲者下,被波及以「花灑式噴射」噴中左邊頸項,整晚發紅刺痛。女途人李紅霞憶述當時附近牆上和地上貼有國家主席和特首供人「打小人」,有人上前斥其行為不當,其中1名抱著女童女子更撕掉文宣,隨後遭1名男子揮拳毆打。李因懼怕「黑暴」,報警後離去。
被告崔菊被控於2020年3月5日港鐵樂富站A出口外襲擊陳照光及譚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