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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將軍澳富寧花園業主放租 58歲女涉詐騙被捕

社會事

訛稱將軍澳富寧花園業主放租 58歲女涉詐騙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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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將軍澳富寧花園業主放租 58歲女涉詐騙被捕

2021年01月28日 18:36 最後更新:18:38

將軍澳一名女子訛稱為業主為單位放租,涉嫌「詐騙」被捕。

將軍澳富寧花園。資料圖片

將軍澳富寧花園。資料圖片

警方於2020年3月接獲市民報案,指一名女子嘗試放租將軍澳富寧花園一單位,期間她訛稱自己為該單位業主並向有意租賃單位者出示虛假租賃合約。其後發現該名女子並非該單位業主,懷疑受騙,遂報案。案件中報案人沒有損失。

將軍澳警署。資料圖片

將軍澳警署。資料圖片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接手案件,經調查後,於昨日(27日)在中區拘捕一名58歲姓溫本地女子涉嫌「詐騙」。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如市民在任何租務或買賣有疑問,應先查核物業業權及確認對方身份,不要貪一時之快而掉以輕心,避免招致不必要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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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婦險墜「內地公安」騙局報警揭穿 警拘24歲冒警女侍應涉呃6人615萬

2024年04月18日 23:24 最後更新:04月19日 08:31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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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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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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