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點名批評新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指他「要特區政府修改國安法」的言論完全背離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充分暴露個人的狂妄無知。
香港中聯辦。
中聯辦表示,夏博義的相關言論完全背離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完全喪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既充分暴露個人的狂妄無知,也將把大律師公會進一步拖下深淵,已經激起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內的香港社會各界的憤怒,並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不容挑戰。
中聯辦點名批評夏博義。資料圖片
發言人說,國安法是維護香港整體利益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定海神針,並指夏博義濫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身份,在基本事實和法律原則上誤導民眾,公然將全國人大常委會視為「威脅」,赤裸裸地挑戰基本法所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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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又指,大律師公會在過去3年來,在事關「一國兩制」及香港特區重大憲制性法律問題上,常有失法律專業人士應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發言人又指,該會以法治之名肆意玷污、踐踏法治,會為其帶來災難性後果。發言人強調,絕不允許一些「政棍」和團體披著「專業」外衣從事亂港禍港行徑。
大律師公會。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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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