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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賢母親兩次探訪兒子後已回港:佢都充滿正能量嘅

政事

李子賢母親兩次探訪兒子後已回港:佢都充滿正能量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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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賢母親兩次探訪兒子後已回港:佢都充滿正能量嘅

2021年01月31日 17:51 最後更新:18:55

李子賢母親指兒子現時的情況甚好。

打算偷渡至台灣的10名港人早前被深圳法院判處罪成,目前正於深圳服刑。李子賢的母親等3名家屬早前在完成檢疫,曾成功探訪他們。

李子賢母親(白帽) 資料圖片

李子賢母親(白帽) 資料圖片

李子賢的母親下午透過「12港人關注組」發文指,自己已回到香港,並指早前曾先後與兒子進行一次面見探訪及一次視頻探訪,並指兒子現時的情況甚好,在會面過程中,情況與平常與他聊天時相同,「有講有笑,佢都充滿正能量嘅」。

「12港人關注組」FB圖片

「12港人關注組」FB圖片

她在帖文中又引述兒子表示,他將於3月22日刑滿,而她當時則回答指,自己屆時會在移交的地點等他回來,並指「佢仲隔住個芒錫左我幾啖...goodbye kiss 呀!好甜,我幾辛苦都值得啦。乖仔」

鹽田看守所。網圖

鹽田看守所。網圖

該3名家屬分別為李子賢(19歲)的母親和大姑姐,及郭子麟(30歲)的母親,2名當事人上月各被囚7個月。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灣仔法院。BP圖片

灣仔法院。BP圖片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於內地服刑,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面對司法程序。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法官練錦鴻認為,各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爆炸品會對他人帶來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本案有計劃地部署、精確分工,參與者多於5人,鄧棨然為領導角色。雖然涉16枚汽油彈材料,相信被告等人沒製造更多汽油彈,只是警方收到情報及時阻止,被告等人於社運期間製造汽油彈,唯一推論是為引起混亂、對抗警方,法庭就此罪判囚34個月。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又指出,被告被捕後計劃逃離香港司法管轄,整個計劃中擔當重要角色,例如買船、安排潛逃路線等,被告之前並無航行經驗及牌照,只有8小時理論及實習便貿然出海,不但為自己生命犯險,亦為其他航行船隻帶來危險,又斥責被告協助同船人士逃避刑事責任。另外,法官又指,被告在內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並沒理由因此減刑。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出錯誤決定,但當時30歲的被告有歷練及社會經驗,不能推說年少無知,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1年。

案情指,2019年9月30日晚,鄧棨然進入灣仔金樂大廈地下大堂後被警員截停,警方進入涉案單位,發現存放了一些半製成的汽油彈和製造汽油彈的材料等,手機顯示群組成員於9月初謀劃在「安全屋」內製造汽油彈,計劃在10月1日的公眾活動中使用。另外,被告連同廖子文、鄭子豪、喬映瑜等共12人,計劃於2020年8月23日經海路潛逃到台灣,鄧棨然把快艇開往布袋灣接載其他人,之後進入內地水域被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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