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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麗苑法團前主席告關注組召集人誹謗 向法庭申禁制令

社會事

曉麗苑法團前主席告關注組召集人誹謗 向法庭申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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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麗苑法團前主席告關注組召集人誹謗 向法庭申禁制令

2021年02月01日 19:45 最後更新:19:57

被告人李志輝則是曉暉閣一單位的業主

觀塘曉麗苑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建制派前區議員蘇麗珍,上月28日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曉麗關注組」召集人李志輝,在屋苑更換物業管理公司一事上,對第六屆業主立案法團作出誹謗言論,聲稱法團在招標過程中有欠公正和合法。她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李再作不實言論。

原告人蘇麗珍為法團第6任主席,曾兼任觀塘區議員長達10年,亦是九龍婦女聯會及秀茂坪街坊福利會等組織的主席或成員。被告人李志輝則是曉暉閣一單位的業主,亦是「曉麗關注組」的召集人及Facebook群組「曉麗人」的活躍分子。

曉麗苑。資料圖片

曉麗苑。資料圖片

入稟狀指,群組成員在去年6月18日撰寫帖文,討論有關管理公司事宜,稱另一公司「昇捷」比中標的「佳定」好,被告回覆帖文稱:「昇捷曾想入標投我們,但知道已內定某間中標」。

原告人認為,由於被告人常在區內發言及派發傳單,斥她及法團在投標一事上未有為居民謀求最大利益及,故她認為,被告人在群組的回覆是映射她及法團,抵毁法團未有盡忠職守,及未有公開公正和合法地處理投票事宜。

原告人指,被告人的誹謗言論,試圖破壞法團與居民間的信任及推翻第6屆法團;並以圖損害法團的聲望及增加自己及關注組的知名度。

她認為,相關言論令法團聲譽受損。她曾透過律師兩道去信被告人,要求他登報致歉,但被告人拒絕,故興訟要求被告人作出現金賠償、書面道歉及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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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男子撞倒女孩賠10蚊 反咬女孩父親誹謗要賠近4萬

2023年09月11日 16:00 最後更新:09月12日 22:58

一名自行車手被拍到騎車經過一名小女孩時,用膝蓋將她撞倒在地遭到網友批評。該車手以「誹謗」起訴女孩父親並勝訴。

據外媒報道,2020年聖誕節,五歲的涅亞(Neia) 和父母在比利時列日省巴拉克米歇爾山(Baraque Michel)的自然保護區散步。路上積雪覆蓋,一名自行車手從涅亞身後接近,在經過涅亞身邊時候,他伸出膝蓋撞到她的後背,將其撞倒在地,然後繼續騎車前行。事發時,涅亞父親正在給女兒拍視頻,完整記錄下車手的行為,隨即報警。

觀看影片

涅亞父親還將這段影片發佈在社交平台,表示在車手撞倒女兒後,他馬上截住他,但他卻沒有絲毫歉意,「他解釋過發生的事情,並要求我們撤回報案,但他沒有道歉。」

影片引起不少網友關注,很多網友都認為車手粗魯無禮。但在法庭聽證會上,他辯稱自己當時是在保持平衡,「當我靠近那個女孩時,我感覺後輪在打滑。為了避免摔倒,我通過移動膝蓋來平衡自己。我覺得我可能踢到了那個女孩,但沒有立即意識到她被撞倒了。」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在最終宣判結果時,法官決定寬大處理,只判了緩刑,理由是車手已經被拘留了一段時間,並且因這一事件在社交媒體上招致了足夠的批評,已經受到教訓。同時,法官還判車手象征性地賠償女孩一家1歐元(約8元港幣)。

然而,事發一年後,該車手卻以「誹謗」為由將涅亞父親告上法庭,聲稱自己因為他拍攝的視頻,生活受到打擾,甚至受到威脅而不敢出門。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官司打了一年多,判決結果讓所有人大跌眼鏡。法官認為,當初拍攝的視頻讓很多網友把矛頭指向車手,有些言論已經構成網暴,給車手的現實生活造成極大困擾,因此法官判定涅亞父親誹謗罪名成立,車手還有可能獲得賠償金。

車手提出的賠償金為4500歐元(約3.8萬港幣),相當於他的自行車價格,遠高於他賠給女孩一家的1歐元,具體賠償金額等待明年4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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