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呼籲家長舉報。

屯門一名紐西蘭籍補習教師,藉詞傳送課文練習,騙取一名11歲女生手機號碼後,涉嫌於上月底向該女生傳送挑逗訊息及生殖器等不雅照片,家長報警後,再揭發該教師於同日,涉向另一小學女生傳送多款外籍兒童裸照,補習社負責人聞訊向教師查問,對方雖否認但拒絕查閱手機,負責人感可疑,即時中止合作,並報案求助,警方重案組接手調查,昨晚(1日)在天水圍以涉嫌「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拘捕涉案教師,並檢走一部電腦,暫未知是否有更多女生曾受滋擾,呼籲家長舉報。

屯門警區正調查一名外籍教師涉向女生傳送淫照事件。

屯門警區正調查一名外籍教師涉向女生傳送淫照事件。

消息稱,涉事英語補習教師為紐西蘭籍,39歲,在屯門一家補習社掛單,補習社以外籍教師教授英語作招徠,甚受家長歡迎。去年11月開始,43歲婦人把11歲女兒,送往該補習社學習英語,一直相安無事。早前該女生與另一名同齡男生,在涉事教師授課下完成基礎英語課程。當時有人向女生索取手機號碼,表示日後會發送一些課文及練習,以便她能跟進學習進度,女生遂把手機號碼告知。

及至上月30日晚上7時,有人向該女生發放大量挑逗訊息,未幾又傳來疑是其本人的生殖器官照片及影片,不堪入目,女生告知母親有關情況,其母翌日往天水圍警署報案。

同日下午,屯門一名10歲小二女生,在家中與同一教師完成視像課程後,其手機突傳來一些色情訊息及多款外籍兒童裸照,女生非常迷惑,告知47歲母親,當日下午5時許,女生母親前往補習社了解情況。負責人聞言甚為緊張,立即查問被指控的英語老師,對方加以否認,負責人認為事態嚴重,要求查閱其手機相片庫以尋求真相,對方拒絕及閃爍其詞,負責人認為有可疑,立即終止與對方工作,並報案求助。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經深入調查,昨晚在天水圍以涉嫌「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拘捕涉案教師,並檢走一部電腦,疑人被通宵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五七九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八年;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同樣最高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八年;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