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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准保釋案件明年開審

政事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准保釋案件明年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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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准保釋案件明年開審

2021年02月05日 11:20 最後更新:11:22

案件排期至明年8月8日預審

前年11月18日聲援理大示威者活動期間,民主黨主席、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等20名男女於尖東一帶被捕,分2案被控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控罪。2案現為區域法院案件,今早假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首宗非法集結案10名被告包括羅健熙悉數否認控罪,排期至明年8月8日預審,同年9月13日開審,以中文審訊,為期20天,期間10名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羅健熙。

被告羅健熙。

首案10名被告依次為70歲無業漢陳重誼、22歲無業男譚浩鳴、21歲裝修工人賴俊雄、21歲時裝設計師陳子朗、38歲小學男教師莫德惠、36歲南區區議員羅健熙、18歲女學生林綺雯、19歲女學生郭惠玲、21歲地盤工人溫欣及31 歲男記者鄧卓儒,10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另外陳子朗被控同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外管有1個扳手;賴俊雄被控同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管有1包膠索帶;在同日同地,郭惠玲被控管有3條鋼絲及1包膠索帶,及林綺雯被控管有2個扳手;鄧卓儒則被控在尖沙咀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及科學館廣場一帶管有7條索帶,及在同日同地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枝雷射筆及1個配備刀具的多用途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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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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