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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人涉六四非法集結案提訊 朱凱迪黃之鋒等5人擬認罪

政事

黎智英等人涉六四非法集結案提訊 朱凱迪黃之鋒等5人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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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人涉六四非法集結案提訊 朱凱迪黃之鋒等5人擬認罪

2021年02月05日 17:26 最後更新:18:24

朱凱迪、黃之鋒等5人將認罪,獲排期至今年4月30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案件其餘被告押後到6月11日下午作案件管理。

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後,共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分別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現為至區域法院案件,今午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案件合併申請。其中正還押的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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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朱凱迪、黃之鋒等5人將認罪,獲排期至今年4月30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案件其餘被告押後到6月11日下午作案件管理。

正還押的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後,共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分別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現為至區域法院案件,今午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案件合併申請。其中正還押的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

支聯會在庭外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正還押的黎智英、黃之鋒及胡志偉3時許由懲教人員押解出庭,3人均精神不俗,不斷望向公眾席,向眾人點頭揮手致意。

支聯會庭外聲援悼六四被控的民主派人士。

案件由法官郭啟安處理,眾被告由大律師黃宇逸及律師文浩正代表。文浩正表示朱凱迪、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將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5人獲排期至今年4月30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

梁凱晴及袁嘉蔚。

聆訊時郭官指本案並無超出裁判院權限,並談及區域法院「都唔係冇乜嘢做」,引來哄堂大笑,郭官續向控方查問何以決定轉介本案到區域法院處理。控方代表檢控官劉允祥回應指主要因本案牽涉重要法律爭議,相當複雜,亦關乎憲法,故交由區域法院審理。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 資料圖片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 資料圖片

支聯會在庭外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除黎智英外,其餘25人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朱凱廸(左)和岑敖暉(右)。

朱凱廸(左)和岑敖暉(右)。

其中2名被告羅冠聰(圖)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資料圖片

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2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左起:朱凱迪、岑敖暉、黃之鋒。 資料圖片

左起:朱凱迪、岑敖暉、黃之鋒。 資料圖片

正還押的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

正還押的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

正還押的黎智英、黃之鋒及胡志偉3時許由懲教人員押解出庭,3人均精神不俗,不斷望向公眾席,向眾人點頭揮手致意。

支聯會在庭外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支聯會在庭外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案件由法官郭啟安處理,眾被告由大律師黃宇逸及律師文浩正代表。文浩正表示朱凱迪、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將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5人獲排期至今年4月30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

案件其餘被告押後到6月11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作案件管理,以待前年8.18民主派8人未經批准集結案審結,相關法律爭議明朗化。

支聯會庭外聲援悼六四被控的民主派人士。

支聯會庭外聲援悼六四被控的民主派人士。

聆訊時郭官指本案並無超出裁判院權限,並談及區域法院「都唔係冇乜嘢做」,引來哄堂大笑,郭官續向控方查問何以決定轉介本案到區域法院處理。控方代表檢控官劉允祥回應指主要因本案牽涉重要法律爭議,相當複雜,亦關乎憲法,故交由區域法院審理。

郭官再質疑若續於區域法院處理,被告眾多,審期必長,或因相關法援及法院成本耗費更多公帑,著控方考慮將認罪5人交回裁判院處理。惟郭官亦強調律政司提控具自主權,法庭會尊重,但預期律政司會「理性、合理運用」權力。劉文2人表示為方便流程及儘快處理案件,均主張續於區域法院審理,以免進一步拖延,節外生枝。郭官遂順應要求,將5人排期於4月30日上午灣仔區域法院處理。

就餘下被告案件,郭官憂慮民主派8人8.18未經批准集結案審結後,其中一方會不滿上訴,甚至上訴至終審法院,若辯方欲待相關法律爭議明朗化後才排期答辯,將拖上至少一年半載。文浩正回應指待8.18案於區域法院審結後,可供辯方考慮判刑等一籃子因素作正式答辯,相當能平衡各方面考慮。郭官遂決定押後餘人案件至6月11日下午作案件管理,屆時須恢復案件答辯方向,並決定如何併拆案件。

26名被告分別為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

梁凱晴及袁嘉蔚。

梁凱晴及袁嘉蔚。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 資料圖片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 資料圖片

除黎智英外,其餘25人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支聯會在庭外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支聯會在庭外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朱凱廸(左)和岑敖暉(右)。

朱凱廸(左)和岑敖暉(右)。

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2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其中2名被告羅冠聰(圖)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資料圖片

其中2名被告羅冠聰(圖)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資料圖片

左起:朱凱迪、岑敖暉、黃之鋒。 資料圖片

左起:朱凱迪、岑敖暉、黃之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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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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