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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管有氣槍雷射筆 無證據顯示有使用意圖脫兩罪

政事

無業漢涉管有氣槍雷射筆 無證據顯示有使用意圖脫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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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管有氣槍雷射筆 無證據顯示有使用意圖脫兩罪

2021年02月16日 16:52 最後更新:16:53

控方引用精神健康條例45條,指出由於被告因疑有精神問題而脫罪。

23歲無業漢涉於前年在沙田好運中心管有內有鋼珠的氣槍及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兩罪。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今於沙田法院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指被告早於2016年已受精神病困擾,故未能排除他稱氣槍能使其安心的說法為真話。另當日案發現場並無示威活動,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在示威或衝突中使用雷射筆的意圖。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諸啟邦於去年12月10日,在沙田好運中心一店鋪外公眾地方,攜有一支約21厘米長的氣槍,內有一個含14粒鋼珠的彈匣,以及一支可發出綠色光的黑色雷射筆。

溫官裁決時指,被告於2016年曾因自殺入院,自稱沒有幻聽及幻覺,但又曾透露聽到有一把聲音叫他自殺,可見其早年便受精神問題困擾,有相關文件證明,非為案件脫罪的一面之詞。在考慮到被告有精神問題後,被告辯稱㩦帶氣槍會使其安心,裝上鋼珠後更會令他感到更安全的說法並非不可能。對於辯方質疑被告說法不合理,溫官則稱:「精神病人有千千萬萬種正常人覺得不合理既諗法。」雖然並非說被告有精神病,法庭就將全盤接受其說法,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使用的意圖。

被告諸啟邦。

被告諸啟邦。

溫官續指,雷射筆本質上非攻擊性武器,有很多其他合法用途,如有人會用以照射死物,畫出文字或圖案表達訴求等。加上無證據表明,被告將會去衝突或示威現場使用該筆。故雖然被告有可能會使用雷射筆攻擊他人,但仍不能排除其合法用途,終裁定被告兩罪罪脫。

控方其後引用精神健康條例45條,指出由於被告因疑有精神問題而脫罪,希望法庭能為其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考慮判處入院令。惟溫官指出,被告於前年12月遭檢控,距今已1年零3個月,無任何證據顯示被告現在精神問題。另被告已經歷長達5個月的還押,其間曾接受過治療,如他有任何治療需要,當時亦應處理了,逐認為沒有任何理由讓被告在脫罪下進一步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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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埔搗破非法賭檔及武器倉庫 拘捕4人檢武士刀長劍

2023年08月09日 07:28 最後更新:09:17

警方在大埔富善街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釣魚機賭檔及武器倉庫,拘捕4名男子。

警方8日下午展開反三合會行動,在富善街一個單位檢獲四部射擊遊戲機、一批遊戲卡、約一千元賭款、一把武士刀、一把牛肉刀、一把長刀、一把摺刀及兩把長劍。

行動中共拘捕4名年齡32至49歲的男子。其中1名43歲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3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初向警方報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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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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