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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資大班:西方的「香港敘事」完全扭曲了事實! 要說出香港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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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資大班:西方的「香港敘事」完全扭曲了事實!  要說出香港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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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資大班:西方的「香港敘事」完全扭曲了事實! 要說出香港的真相

2021年02月18日 14:29 最後更新:21:41

在西方的描敍中,香港如今是地獄那樣,自由盡失。不過生活在香港的人,包括外國人的感覺,卻不一樣。好像英資投資銀行怡富公司的前主席艾倫-史密斯,就認為西方對香港的描繪非常偏頗,投書《財富雜誌》,講述對西方的「香港敘事」,十分不滿。

以下是艾倫-史密斯的文章全文:

《財富雜誌》中艾倫-史密斯的文章。

《財富雜誌》中艾倫-史密斯的文章。

香港是我50年的家,我生活的頭27年在英國統治下,之後超過23年作為中國一國兩制的一部分。

顯然,這座城市最近失去了一些魔力--部分原因是2019-20年的騷亂,部分原因是商業和社會生活在新冠疫情中的低迷。儘管如此,香港仍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居住地之一,特別是從人身安全和對她對新冠疫情的反應而言,更是如此。

那麼,為什麼海外的朋友一直問我「覺得在香港安全嗎?」「你是否應該搬離香港?」

答案是這樣的。我稱之為「香港敘事」,這些說法被太多西方人用作宣傳,作為與中國作意識形態鬥爭的一部分。因此,西方媒體對香港的描述,往往描繪出一幅荒誕的圖景,不平衡且與現實不符。不幸的是,香港是更大的地緣政治鬥爭中的附帶損害。

在這個特別的香港敘事中,只有一個故事--在這個故事中,勇敢的年輕民主示威者面臨著按照中國指示行事的香港警員的殘暴攻擊。該敘述還聲稱,香港的新《國家安全法》剝奪了我們的基本自由,並將再次導致人們經常預測的「香港末日」。

然而,在仔細研究後,這些說法都變得複雜得多。我們來研究一下。

民主示威者

在150多年的英治時期,香港從來就不是一個民主的地方。總督的任命沒有經過任何當地人的協商,而居民也不知道誰是總督,直到他們看了報紙才知道。我並不是詆毀這些總督,他們中的許多人幫助了殖民地的繁榮--但他們並不是由香港人選舉出來的。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抗議者廣泛使用的「還我們民主」的口號,就是要誤導你們,讓你們以為中國取消了香港人在英國時代享有的民主制度。

事實上,我們第一次在行政長官的任命上有任何發言權,是根據1997年由中國而非英國制定的《基本法》。

《基本法》規定,「最終目標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行政長官」。

2014年,中國曾試圖在香港引入普選,以便2022年的選舉能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進行。當然,正如許多地方一樣,普選會有一些限制。最值得注意的是,選民將在由2,500人組成的提名委員會選出的行政長官候選人中進行選擇,該委員會由商人、實業家、工會會員、律師、會計師、醫生、宗教領袖、民選議員和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委員組成。不過,這個方案不但沒有受到歡迎,被認為是邁向民主的一步,反而被自稱為「民主派」的人拒絕,因為他們擔心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未必能選出他們可以接受的候選人。

由於我支持民主,支持香港有真正的機會循序漸進地走這條路,所以我對拒絕者給自己一個民主派的稱號,十分反感。

自此,在一些西方觀察家的香港敘事中所喜愛的這些積極分子,太多表現出了你所期望的民主支持者的特徵--寬容、尊重個人、願意傾聽他人的意見,並為找到一個可接受的解決方案而妥協。

一名工人在馬鞍山被蒙面示威者放火燒至重傷。

一名工人在馬鞍山被蒙面示威者放火燒至重傷。

有無數的例子表明,與他們爭論的普通旁觀者遭到一群蒙面的黑衣民主示威者的暴力攻擊。一名工人被黑衣人澆上汽油並放火焚燒,傷勢嚴重;一名70歲的老人在清掃道路時被示威者投擲的磚石砸死。他們的領導層拒絕譴責這些襲擊,也沒有敦促將這種非人道行為的犯罪者繩之以法。

對於相當一部分示威者來說,更準確的標籤應該是「反華活動家」。把他們團結在一起的似乎不是對民主的熱愛,而是對中國的仇恨--從他們對中國「擁有」或支持中國的企業的店舖放火攻擊、對中國大陸遊客的人身攻擊、對中國國旗的褻瀆,以及他們在香港噴繪的惡毒的反華標語中可以看出來。

警方的暴行

幸運的是,香港政府很少召集防暴警察對示威者採取行動,因此,香港人對世界各地防暴員警的工作方式沒有什麼經驗。看到美國警察對「黑人生命至上」抗議活動的反應,就會對香港的事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儘管香港警方面對更大的暴力挑釁,但還是很少使用武力。儘管香港警察每晚都會遭到汽油彈襲擊,但沒有人因為警察執法而死亡或嚴重受傷。

「香港敘事」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所有壞事都源於中國。香港的《移交逃犯條例》在2019年首次提出時,允許將涉嫌嚴重刑事犯罪的人引渡到澳門、台灣或中國大陸,民運人士將此建議說成是習近平的要求,是一個讓民運人士在中國坐牢的機制。事實上,「政治犯罪」被明確排除在《移交逃犯條例》之外。後來人們才承認,這部法律只是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的舉措,部分目的是為了讓一名承認在台灣殺害香港女友的香港人被送回台灣受審。

催淚彈的使用被歸咎於「中國大陸」領導層,而做出使用催淚彈決定的警官其實是一名英國警察,他在殖民時代就加入香港警隊,並一路晉升。

新《國家安全法》

在最極端的「香港敘事」版本中,一個很少被評論的事實是,如果「民運」分子沒有如此明顯地在香港針對大陸公民和中國機構,也沒有刻意去挑釁中國領導層,中國可能會滿足於保持香港的安全立法不變。

鄧小平說,1997年後只有兩件事是不允許的:促進港獨,或以香港為基地顛覆中央政府。這對香港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對許多反華分子來說,似乎是的,我們現在都必須面對後果。

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的敘述中總是被描述為「一刀切」和「嚴酷」。使用這些詞語的批評者顯然從未讀過英國《官方保密法》或美國《愛國者法》。

《國家安全法》相當簡明易懂,而且(與《愛國者法》不同)不具有追溯力。它詳細說明了禁止的具體罪行,如在公共建築中縱火和封鎖交通系統。煽動罪仍然是一種罪行--就像在英國時代一樣。

《國家安全法》賦予中央政府更廣泛的管理香港的權力。不過,與亞洲、中東和其他地區的大多數地方相比,香港仍然享有更多的自由,並受益於高品質和獨立的司法機構。

總而言之。如果你對香港的印象是被年輕的理想主義者,被國家壓逼的形象所支配,你是通過「香港敘事」的扭曲和非常狹隘的視角,來看待這個故事。

艾倫-史密斯是怡富公司的前首席執行官和主席,以及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的前副主席。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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