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年泛起司法改革的聲音,其中一個焦點是法官的任命,香港現時的法官是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政府任命。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建議仿傚英國智庫的建議,改由司法大臣(即香港的律政司司長)任命法官。
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剛於上月走馬上任,接替退休的馬道立。張舉能的任命過程於去年初確認。
著名政論家黃麗君最近爆料,話政見激進的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曾在去年被列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候選人,這消息聽來十分驚嚇。
黃麗君追查立法會的文件翻出內情。特區政府行政署長於去年3月24日致函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張舉能為馬道立的繼任人。
由於這個任命需征得立法會同意後才確認,於是推薦委員會如何揀選馬道立繼任人的部份過程,就在立法會的文件中曝光了,而當中的一些情節,更間接披露了戴啟思曾被列為候選人。
根據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去年6月12日的一份關於有關任命的文件披露,「一名非華裔的推薦委員會成員似乎被視為合資格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候選人,並已按要求以書面表明是否願意獲考慮為候選人。」換言之這位「非華裔的推薦委員會成員」已確認他願意成為候選人。
文件又指,推薦委員會在第一次會議後參照符合任命的專業資格規定(不包括國籍規定)編制候選人長名單、短名單,並諮詢包括司法機構的法官及司法人員,律政司的法律專員、大律師及律師在內的相關人士。
文件又引述推薦委員會的秘書說:「經過有關程式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向4名已入圍作進一步考慮的人士個別確認是否願意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及如有關人士表示願意的話,他/她如獲任命時是否或能否及願意符合國籍要求。」
即是詢問外籍候選人是否願意放棄外國國籍。
按上述立法會檔的陳述,一名非華裔的推薦委員會成員應在4名入圍人士之列,而在這個程式進行期間,推薦委員會只有一個非華裔成員,就是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戴啟思。
今天的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是張舉能,說明了他擊敗了包括戴啟思的另外3人。
張舉能勝出,結果並未見爭議,但在整個任命過程中,戴啟思可以從長名單中被成功篩選列入合共4人的入圍名單中,才真正教人驚訝!
黃麗君指從2019年反修例運動展開以來,戴啟思高調撐黑暴策動的反政府運動,大律師公會數度出聲明支持運動,旗幟鮮明,一個高度政治化的大律師公會主席,被列為符合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候選人,何其匪夷所思!
《基本法》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須符合中國國籍要求,推薦委員會對一個非華裔人士開綠燈甚至納入短名單內,有幾荒謬?這個推薦委員會能交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嗎?推薦委員會有權有責,有實權揀選香港的法官,以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但其運作絕不透明。
黃麗君認為,在去年6月,這一份立法會檔出臺,可能因社會情況太紛亂而被忽略了,但今天當我們有機會重溫這份文件時,是否值得重新探討有關推薦委員會的一系列問題?
政壇高人話,戴啟思不止高調撐黑暴策動的反政府運動,去年5月律師陳子遷在銅鑼灣被反國安法的黑暴打到頭破血流,香港律師會馬上發聲明譴責,但戴啟思領導的大律師公司裝聾作啞,支持暴力的態度彰彰明甚,這種人有資格作為終院首席法官的主要候選人?這個薦任法官的體制,的確有很大問題。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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