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官著他應多體諒其母親,倘若少年有任何歉意,更應向母親表達。
天水圍2間「優品360」去年2月3度遭2名14歲少年破壞,其中一名少年受審後被裁定3項刑事毀壞罪成。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今判處他入住感化院,兼留有案底。
屯門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取閱少年的感化報告後,形容他「都唔係好聽話」。由於少年並非第一次犯案,法庭並不太接納少年的道歉,水官又著他應多體諒其母親,她已經十分辛苦。倘若少年有任何歉意,更應向他母親表達,但他沒有歉意的話,水官坦言:「都唔知有乜好講」。
少年刑毀「優品360」,裁判官水佳麗判處他入住感化院,兼留有案底。資料圖片
水官又謂,母親只希望他生性,就算「幫唔倒屋企都唔好增添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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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