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反修例風波,警隊人手嚴重不足。
《星島日報》獲悉,政府即將公布准許在2000年前入職的警務人員延長服務年期,可申請延遲退休至60歲,助增警力。據了解,自反修例風波,警隊人手嚴重不足,欠多達約4000人手,為填補現有職位空缺,特首林鄭月娥及局方特許在2000年前入職的警員至高級警司,在屆滿原訂退休年齡後延長服務最多5年,至60歲退休,與其他現職人員看齊。據知,有關安排不涉及修改法例,可盡快推出供合資格人員申請。
由2015年6月起入職的公務員,文職人員退休年齡為65歲,紀律部隊人員劃一至60歲退休;在2000年6月起至15年5月底入職的公務員,早前亦可申請自願延遲退休,多做5年看齊。但在2000年6月前入職的「舊制」警務人員,按職級需在原定退休年齡即55歲或57歲退休。消息人士指出,自2019年中反修例事件開始,警隊工作性質轉變更見複雜,需調動偌大人手處理示威問題,加上加強反恐、打擊洗黑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等,對人手需求更大。
不過,警隊人才流失加劇,在2019至20年度,有逾1300名正規警務人員及輔警離職,流失率升至百分之4.5,當中包括辭職、提早退休等的非預知離職人員比例增加,佔556人;在招募新血方面,原本近年每年平均成功招募最少1300至1400名新血,但上年度只有幾百新血入伍,近期每次結業會操學警出更人數大減。
不同消息人士更形容,警隊現時最少有3000至4000個職位空缺未有人手填補,「19年6月前齊人,之後請不夠人,一年少了幾百人,加上上年度額外開位2000多個,夾埋最少欠3000多人。」
據悉,警隊去年已向特首林鄭月娥及局方爭取讓2000年6月前入職的同事,亦可申請延遲退休,做夠60歲,「因為人才流失、工作複雜,有合理背景及行動上的需要,尋求解決人手可行方案。」據了解,警隊仔細看過現行香港法例,其中第89章及第99章提及公務員退休事宜,認為延長有關人員的服務年期至60歲退休是可行的方法,交特首林鄭月娥作決定,加上財政配合,爭取盡快推行。
消息人士透露,今次新政策適用對象由前綫警員至高級警司,初步估計約有9000多人合資格申請延遲退休,另內部曾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不足七成人表示有興趣延遲退休。申請人要經過篩選,包括健康良好、行為記錄良好及無欠債等,才會獲准延遲退休。
消息人士又指,當有關方面正式宣布特首拍板、局方「開綠燈」,及不用修改法例下,警隊會盡快讓合資格人員申請及進行審批,因為按現有約4000個職位空缺需填補人手計算,快則3年至5年才能全面就位,「每年有逾千人退休,如果全部成功申請延遲退休,全部留低,都要3年以上才能填補所有空缺,如果只有八成人留低,就用上近5年才能填補,還要假設期間成功招募新血人數達標。」
目前,為紓緩警隊人手荒,其他五個紀律部隊抽調部分人手做特務警察,推算共約千人,警隊亦以兩年半合約制聘用大量退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