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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兩男認暴動罪 傷人罪獲控方不予起訴

政事

元朗721兩男認暴動罪 傷人罪獲控方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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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兩男認暴動罪 傷人罪獲控方不予起訴

2021年02月22日 11:20 最後更新:11:22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

前年7月21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內手持木棍或藤條襲擊他人,8名涉案男子事後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兩名被告已向法官表明會承認一項暴動罪,傷人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留在法庭存檔。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港台圖片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港台圖片

8名被告為王志榮(55 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 歲,電纜技工) 、林觀良(48 歲,二手車銷售員)、林啟明(43 歲,汽車銷售經理)、鄧英斌(61 歲,報稱無業)、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鄧懷琛(60 歲,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 歲,貨車司機)。林觀良及林啟明今擬承認暴動罪。

前年7月21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內襲擊他人。資料圖片

前年7月21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內襲擊他人。資料圖片

首6人被控在於2019年7月21,在元朗港鐵站內參與暴動,以及有意圖而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另外兩人則被控在同年7月22日,在元朗西鐵站J出口參與暴動,以及串謀有意圖而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其中,鄧懷琛再被另一項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2019年7月22日凌晨在元朗形點商場內參與暴動,以及有意圖而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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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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