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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侍應非法集結罪成承諾不再犯 判入戒毒所

政事

男侍應非法集結罪成承諾不再犯 判入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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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侍應非法集結罪成承諾不再犯 判入戒毒所

2021年02月24日 15:48 最後更新:16:00

被告成長於單親家庭,由母親單獨撫養成人。

前年8月24日晚黃大仙龍翔道有大批示威者堵路,其間23歲男侍應逃跑不遂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法庭原定於本月10日判刑,惟當日被告的勞教中心顯示其有毒品問題,法庭逐決定為其索取戒毒所報告,還押至今午判刑。屈麗雯裁判官強調非法集結是嚴重罪行,但願意接受報告建議,判被告進入戒毒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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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柯俊瑋在還押期間有反思,已明白事件的嚴重性,承諾不會再犯。被告成長於單親家庭,由母親單獨撫養成人。

被告柯俊瑋。資料圖片

被告柯俊瑋。資料圖片

其父親得悉事件後,在國內寫了一封求情信呈上法庭,自稱十分後悔一直以來不在被告的身邊,沒法好好教導他,希望法庭能給予被告一次機會。另被告稱曾經很抗拒戒毒,但經過反省後,願意接受戒毒所的治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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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麗雯裁判官強調,非法集結是嚴重罪行,應判予即時監禁,但亦接受戒毒所報告的建議,判被告進入戒毒所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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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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