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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中大生被控管武罪今加控暴動罪 即時還押

政事

23歲中大生被控管武罪今加控暴動罪 即時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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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中大生被控管武罪今加控暴動罪 即時還押

2021年02月24日 18:37 最後更新:18:39

前年11月,警方連日圍堵理工大學,期間引發附近一帶發生警民衝突,其間一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被搜出汽油彈,其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新增控罪,加控一項暴動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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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展銘(23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暢運道一個巴士站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汽油彈,今另加控暴動罪。

控方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新增控罪,加控一項暴動罪。資料圖片

控方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新增控罪,加控一項暴動罪。資料圖片

辯方提出繼續以中大兩名教授分別作出2萬元人事擔保。控方指,有目擊證人證明當時行動中有人投擲磚頭,而被告是在行動當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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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念慈裁判官指本案案情嚴重,張涉犯的非法行動持續了8日,涉案的範圍及持續時間長,故拒絕張保釋外出,鄭官下令被告即時還押,至3月12日在轉解區域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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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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