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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證人憶述:當晚閘外逾20名白衣人持長棍藤條指罵市民

社會事

元朗721案證人憶述:當晚閘外逾20名白衣人持長棍藤條指罵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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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證人憶述:當晚閘外逾20名白衣人持長棍藤條指罵市民

2021年02月25日 13:25 最後更新:13:26

證人A形容,當時閘內市民「大部分好驚恐,唔知發生緊咩事」。

元朗721白衣人暴動案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傳召目擊證人作供;案中所有市民證人均獲法庭批出匿名令,故以英文字母作為代號及在屏風後作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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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受審的被告為55歲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48歲電纜技工黃英傑、61歲無業漢鄧英斌、40歲機械技工蔡立基、60歲燒烤場東主鄧懷琛、及57歲貨車司機吳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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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證人A供稱,事發當晚他與太太在港鐵昌站乘往往屯門方向的列車。列車於約10時45分到達元朗站,其時約10名白衣人在月台上挨住扶手電梯旁的玻璃圍板,「唔知做緊啲乜」。當時A已從網上消息得知元朗有襲擊事件發生,現場又有人告知「下面(大堂)有人打人,著咩色衫都打」,著車上乘客前往屯門,「唔好喺到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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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A等了幾分鐘列車仍未開出,遂與太太經樓梯走到大堂,打算乘坐輕鐵離開;二人離開時,月台上的白衣人未有任何動作。

A續指,他到達大堂後,見到地上有一灘血及斷成兩截的木棍,他在現場得悉與一位女士受傷有關。當時有大班市民在閘內,包括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閘外則有約20至30各手持長棍、藤條及雨傘的白衣人,在F出口徘徊及指罵市民。

證人指當晚見有約多名持長棍等的白衣人出口徘徊及指罵市民。資料圖片

證人指當晚見有約多名持長棍等的白衣人出口徘徊及指罵市民。資料圖片

A形容,當時閘內市民「大部分好驚恐,唔知發生緊咩事」,林卓廷則向市民稱:「同元朗警區講咗,警察好快嚟」。

未經,白衣人便衝前拍打閘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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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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