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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物業前僱員涉騙買家7.5萬佣金 保釋金加碼至2.4萬元

社會事

美聯物業前僱員涉騙買家7.5萬佣金 保釋金加碼至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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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物業前僱員涉騙買家7.5萬佣金 保釋金加碼至2.4萬元

2021年02月25日 17:40 最後更新:17:40

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前見習營業員,被廉署控告他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被告早前獲准4000元保釋,今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將被告保釋金提高至24000元,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再押後至7月29日答辯。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資料圖片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資料圖片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間,吳文濠為美聯物業屯門一間分行的見習營業員,但他並非持牌地產代理。吳約於2017年9月把一名經由其親戚介紹的顧客轉介予美聯物業兩名持牌地產代理。約1個月後,該名顧客以750萬購入將軍澳一個一手住宅物業單位。由於交易涉及一手住宅物業,故美聯物業應得的佣金會由發展商支付,有關顧客不必支付任何佣金,另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剛開庭時,就被告第二控罪,辯方建議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亦指吳將向受害人還清約7萬5000元佣金,控方當時同意建議。控辯雙方就賠償事宜問羅官意見,羅官怒斥:「問本席意見是不合適的,你地唔識做就搵第二個人做!」隨後羅官休庭15分,讓控辯雙方考慮下一步行動。

休庭後,控方決定繼續要求吳就2條罪名答辯,但仍然接受被告向受害人償還佣金,撤銷控罪事宜容後再談。

羅官稱,知道吳有心想償還事主,但因能力所限,暫時未能還錢。羅官問吳會否能在合理時間內籌足欠款,辯方提議吳在4個月內還清7萬5千元,羅官批准提議。

羅官建議將吳的保釋金由4000元提升至24000元,「幫吳儲錢」,官提醒吳:「明天前一定要交足保釋金,否則會被拘捕!」警告吳不要作空頭承諾。

西九龍法院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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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簽傳訊令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 國安處拘4男女還押8月訊

2023年06月15日 17:16 最後更新:17:40

64歲女子與33歲外賣員涉今年3月為兩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涉案女子事後另透過他人接觸兩名還押男子,指示兩男訛稱傳訊令是親筆簽署。國安處日前拘捕涉案3男1女,4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15日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訊,33歲男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每星期報到;其餘3人還押。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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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林明儀(64歲,退休人士)、顏學健(33歲,外賣員)、張家俊(33歲,無業)及何卓為(39歲,無業)。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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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控罪指,林、顏及張於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林和何另於或約於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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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另被控於同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有意圖而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接觸一名為梅銘鋒的人士,並要求梅傅達訊息給何和張,要求他們聲稱傳訊令是他們所簽署的,從而阻撓及妨礙香港警察的調查及相關的刑事訴訟程序。

裁判官批准顏以現金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林申請保釋被拒,她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張和何因另案還柙,今沒有保釋申請。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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