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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堵路物業管理員藏剪刀罪成 求情承諾不會再犯

政事

參與堵路物業管理員藏剪刀罪成 求情承諾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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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堵路物業管理員藏剪刀罪成 求情承諾不會再犯

2021年02月25日 18:05 最後更新:18:06

23歲物業管理員於前年11.11在薄扶林道參與堵路,並管有剪刀、鎅刀及索帶,經審訊後被裁定阻街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崔美覆裁判官今於沙田法院稱,被告管有的剪刀及鎅刀的本質雖非攻擊性武器,但配合索帶使用可扣緊及拆開欄桿堵路。被告將還押至下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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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官指,本案的爭議為堵路男子的身份辯認。辯方稱被告黎進軒曾於2018年左十字韌帶斷裂,並於去年再度復發,逐質疑被告能否如警員所言般逃跑。惟專家證人指被告只是做跑上直線、轉彎等行為時會比較慢及容易不穩,並非做不到。而且,被告當時正在逃離警方追捕的緊急情況下,過程只有1分鐘,能順利完成該些動作亦非不可能,逐認為當日逃走的人必然是被告。

Eyepress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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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官續指,被告管有的剪刀及鎅刀的本質雖非攻擊性武器,但配合索帶使用可扣緊及拆開欄桿,用作堵路。另該些物品雖然是放置在背囊的底部,惟背囊中的物品不多,要取出亦不難。最後,判定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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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9年修讀公共政策及政治課程,以一級榮譽畢業,有志投身物業管理行業,而此次定罪對其考取專業資格有很大的影響。被告的親友及上司均指其是一名孝順、善良的年輕人,此次案件為單一事件,被告亦承諾不會再涉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望法庭能考慮為其索取一份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黎進軒(左一)。資料圖片

被告黎進軒(左一)。資料圖片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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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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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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