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網上利用instagram作銷售平台

衞生署去年8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在網上利用社交媒體instagram出售不明來歷藥物,並以誇張手法「2星期減10磅」作招徠,吸引市民購買。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及搜證,聯同衞生署昨日(25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屯門拘捕一名27歲本地男子,他涉嫌「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非法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作販賣用途」及「販賣危險藥物」,警方當場檢獲共約1.8萬粒屬第一部毒藥和510粒屬危險藥物的藥丸,市值約20萬元。

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一隊督察廖敏盈交代案情指,衛生署上年8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在社交平台銷售數款聲稱由海外進口,但沒有標籤的不明來歷的減肥藥物。署方購得有關產品並化驗,顯示含有「麻黃鹼」、「氟西汀」、「氫氯噻嗪」及「托吡酯」等,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定明的受管制西藥成分,並要求警方介入。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鎖定一名男疑犯,昨日(25日)上午8時,與衛生署採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涉案男子,位於屯門藍地的一個村屋住房,其在單位內檢獲逾1000包,約1.8萬粒的第一部毒藥及510粒屬危險藥物的藥丸,市值約20萬元。

警方則以涉嫌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非法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作販賣用途及販賣危險藥物,將21歲姓魏的無業男子。警方呼籲市民勿在網上購買不明來歷的藥物。

警方又指,行動中檢獲的「麻黃鹼」是第一部毒藥,一般用於治療鼻塞,其副作用包括焦慮症,頭痛,失眠和噁心。「氫氯噻嗪」用於治療高血壓,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氟西汀」用以治療情緒病,可能引起幻覺及失眠。「托吡酯」用以治療癲癇症或預防偏頭痛,可以引起認知相關障礙及神經精神異常。

警方指,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份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